对公存款
融资业务
结算业务
中间业务
票据业务
信用证业务
保理业务
黄金业务
离岸业务
  开立账户
  存款
  汇款
  贷款
  担保
  国贸单证结算
  外汇买卖
  咨询、见证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业务 > 离岸业务 >


贷款


凡在我行开立了离岸银行账户的非居民均可向我行申请离岸贷款。贵公司/您需要向我行融资时,需向我行提供必要的财务文件、资信证明,以及相应的融资担保或抵押物品,经我行审核同意签署《贷款合同》后予以放款。

  离岸贷款种类(按担保类型分为四类)

  • 信用贷款
    指以借款人的信用担保发放的贷款。我行对借款人给予综合授信额度。
  • 抵押贷款
    指以借款人或非居民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抵押品必须符合当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我行有关 制度的规定。
  • 质押贷款
    指以借款人或非居民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
  • 保证贷款
    指以非居民第三人的保证发放的贷款。

  银团贷款

指由一家银行牵头、组织若干家银行联合向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大额贷款。

  贷款利率


离岸贷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利率水平参照国际金融市场LIBOR或HIBOR加一定的利差。




网站声明 友情连接 招聘启事 加入收藏夹
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电话:86-21-63296188 传真:86-21-63232036
客服中心:9552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2005     沪ICP证 05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