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理国际贸易结算是我行为中小商业银行提供的一项特色服务。相关行虽然已经得到人民银行的批准, 开始经营外汇国际结算业务,包括国际汇款、信用证和进出口托收业务,但这类业务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设备购置、电脑系统的开发和投入、专业技术人员和庞大的 国际结算代理行网络,前期投入成本很高。我行可以利用我行现有的系统资源,为委托行提供代理服务,将委托行作为代理客户纳入我行自身的国际结算业务服务网络,通过外接终端,委托行可以方便地将汇款和单证业务的后台烦琐操作交给我行,而将主要的精力投入市场营销。
- 前提条件
双方之间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 收取的费用
我行将在收取合理手续费的基础上。 - 提供的服务
向委托行提供与我行自营业务同质的服务:与全球80多个国家超过1000家银行之间各国际主要货币的电汇、票汇、跟单托收、光票托收以及信用证和保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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