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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押汇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是指您的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我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我行(议付行)根据您的申请,凭您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您的企业, 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您的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业务优势
(1) 与信用证结合紧密的一种融资方式,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出口押汇加速资金周转,扩大出口贸易规模。
(2) 由于以单证相符的单据为质押,因此是信用证项下最为容易取得的一种融资方式、操作也较为简便。
适合对象
出口业务在主营业务中占比较大,对资金周转速度要求较高的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及自营进出口企业。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金额、期限、币种、利率
(1) 出口押汇金额,按照您的押汇申请和议付金额,预留估算需支付押汇利息和需扣收银行费用的金额额度,余额为押汇金额。
(2) 出口押汇的期限,自押汇之日起至预计信用证收汇日止,即期信用证项下押汇原则上应不超过21天,远期信用证项下押汇原则上应不超过开证行承兑付款日的后五个工作日。
(3) 出口押汇的币种,为信用证项下汇票币种,一般为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等。
(4) 出口押汇利率,按照国际金融市场的状况、我行筹资成本、开证行资信状况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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