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我行内部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银行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9月10日晚上,杭州分行特邀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培训中心马楚杰教官来行作消防和防震防雷安全知识培训,分行本级约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通过马教官生动地讲解,使员工进一步提高了消防意识、法制观念和防震防雷安全意识,熟知了必要的消防和防震防雷安全知识,维护消防安全。讲座后,分行傅忠副行长就做好全行消防工作作了进一步强调: 一是要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消防逐级负责制;确定本单位和各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责任区,落实专人管理。 二是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员工要求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会报火警 119 ,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是除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外,全行必须按照银监会和公安部《银行业安全保卫工作实务》要求认真开展教育学习培训。全行必须高度重视,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矛盾,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安全防范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