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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分行特色服务

(一)浦发集团账户

  浦发集团账户是顺应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集中管理,以及企业集团财务集约化管理需要,借助网络技术和虚拟技术开发的集企业资金财务管理、资金支付结算、企业内部银行三大功能于一体的高科技新产品,构建了集团公司-辖属单位-银行之间多功能通道,体现了技术、产品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设计结合,以卓越的技术为前提,以高效的产品为基础,以优质的服务为手段,可为集团客户理财提供前所未有的超值体验。

  主要优点:

  1、可以实现保持辖属单位独立会计主体地位和对外支付需要前提下的总公司集中运作资金,减少闲置;

  2、能够实现无需辖属单位财务人员来回奔波前提下的,总公司实时逐笔控制辖属单位对外支付;

  3、能够提供“大管家”式的集团虚拟资金管理系统,实现集团内部资金分户核算、相互计息,是的公司理财助手,

  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的资金结算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也可以用于单个企业法人的内部分部门核算。

 

(二)协议付息商业汇票贴现

  协议付息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我行申请办理贴现,由买卖双方按照贴现付息协议约定的比例向我行支付贴现利息后,我行为卖方提供的票据融资业务。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与卖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除现利息承担人不同外,其他条件完全一样。

  可给买卖双方均提供便利:

  1、减少银行贷款,降低筹资成本;

  2、现金采购,预约支付;

  3、随用随开,减少闲置资金;

  4、提高买方市场地位,获取有利的商业折扣;

  5、规范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减少贷款拖欠;

  6、操作手续简便。

 

(三)福费庭业务

  福费廷业务(票据包买业务),指我行无追索买入出口企业在我行办理出口贸易结算项下应收账款的票据业务,应收账款票据通常为已经承兑的有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或其他债权凭证,如信用证项下的承兑函电等,是为出口企业提供的一项出口贸易融资业务。

  主要优势:

  1、可以提高出口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企业敢于介入高风险市场、不介意进口商的延期付款;

  2、可以享受无追索权的票据贴现,转嫁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风险;

  3、客户即期收款,增加现金流量,将应收账款转换为现金,改善财务结构。

  4、可以提前办理核销及退税手续;

  5、相对于出口保险、出口信贷,适应性更强,福费廷业务能把出口货物的境内境外成本及费用混合计入出口合同中。

  6、不占用客户在我行的授信额度。

  适用对象:具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自营进出口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

 

(四)保理业务

  保理(Factoring),即应收账款保付代理的简称,它是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我行是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的成员行,可以向企业(国内、国际贸易中的卖方)提供国内保理及国际保理业务。

  国内保理指我行为企业(国内贸易中的卖方—应收账款转让人)提供一系列的综合金融服务,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融资、账户管理、账款催收或承担买方商业信用风险等。我行国内保理采用单保理模式,即买方和卖方保理商的角色由我行一家独任。您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需要的服务。如无融资需求,可以仅在我行叙作我行不预付资金的到期保理,由我行在应收账款到期日为您分担部分或全部的买方商业信用风险,其中附带相关账户管理和账款催收服务;如有融资需求,则可以在应收账款到期日之前在我行贴现应收账款获得融资。

  国际保理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以O/A(赊销)或D/A(承兑交单)为付款条件的情况下,由我行买进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产品优势

  1、强化资信调查。企业可借助银行网络和技术优势,有效地了解客户地资信情况,不再受自身能力(例如地域)地限制。

  2、加快资金周转。银行以即付方式支付现金,有效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避免资金被大量占用在应收账款上,最大限度地扩大效益。

  3、加强财务管理。企业销售收入立即实现,可以确认利润,有利于企业稳健经营,不再出现收入和利润实现地程度和时间不确定地情况。

  4、优化财务结构。通过将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企业财务结构得到有效改善,企业形象得到提升。

  5、拓展融资渠道。保理业务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使企业不再有缺乏资金之困。

 

(五)国内信用证业务

  国内信用证的开证是指我行(开证行)为便利国内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货款结算,依照企业(国内贸易中的买方)的申请而向受益人(国内贸易中的卖方)开立的信用证,我行在收到受益人方按照信用证条款提交的单据,并经审核确认单证相符后,于到期日向受益人进行付款的一种新型的结算工具!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议付是指企业(国内信用证受益人)在向我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申请议付时,我行(议付行)根据信用证受益人(卖方)的申请,对所提交的单证进行审核,经审核单证相符并确认无误后,参照单据金额将款项垫付给卖方企业,并向卖方企业收取议付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独特优势:

  1、是一个能给买卖双方都提供较好保障的结算方式。

  2、是一个较为灵活的结算方式,适合于分批发货、分批付款等多样化的销售模式。

  3、是一个具有融资功能的结算方式。贸易的买方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减免保证金开证,贸易卖方资金不足时可以凭单证相符的单据申请国内信用证议付融资。

 

(六)黄金业务

  黄金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我行目前开办的黄金业务有代客黄金现货买卖、黄金租赁业务。

  代客(单位)黄金现货买卖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单位客户委托,使用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许可的现货等交易工具,根据客户选定的价格,通过我行设在交易所的金融性会员交易席位,由远程交易方式代理客户买卖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品种现货黄金和非标准品种现货黄金,提供现货黄金买卖相关的交易、清算、仓储和交割等服务。

  服务对象:矿山开采企业,黄金初级生产者;黄金首饰零售企业;黄金首饰加工企业,制造业者;黄金投资企业、投资基金及其他经济组织;人民银行和我行规定许可的其他类型客户。

  黄金租赁是指我行为满足客户临时性黄金需求,向客户在一定时期内出租我行黄金,客户于租期到期日向我行归还所借黄金,并支付金息的业务。企业是依法成立、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在我行开有人民币结算账户与黄金账户,具备偿付能力的法人实体,在生产、经营等原因发生黄金短缺时,可向我行申请办理黄金租赁。

 

(七)外汇理财业务

  我行目前可以为客户提供三种外汇理财服务,包括代客外汇资产管理业务、代客外汇债务风险管理。

  代客外汇买卖业务是我行接受单位的委托,根据国际惯例,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上即期、远期、掉期等金融工具,对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所产生的汇率风险进行规避、管理的一项银行业务。通过各种到期日不同外汇币种间的兑换,锁定一年以内汇率风险,并灵活调整交割日期的外汇买卖业务。主要品种: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外汇买卖、择期外汇买卖。

  代客外汇资产管理业务是我行接受单位的委托,根据国际惯例,通过在国际金融市场投资境外国债、公司债券、浮动利息债券和相关金融工具的操作,达到增加收益率,调整企业的资产利率结构、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的功效。

  代客外汇债务风险管理业务是我行接受单位的委托,根据国际惯例,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互换、交叉货币利率互换、互换期权、利率上限、利率下限、利率双限和带贴补的利率互换等风险保值工具,管理单位的中长期外汇贷款项下的外汇利率和汇率风险的业务。外汇债务风险管理的目的是调整单位外汇债务的利率和币种结构,固定或降低负债成本与汇率风险,且利率互换只是对原有债务的利息流量的交换,并不会改变原先的借贷关系。

  服务对象:由国家授权从事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和开展国际金融与国际融资业务的企业、事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均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委托我行办理。

 

(八)财务顾问

  浦发银行是国内最早举办财务顾问业务的银行之一,曾成功地承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等著名项目。依托总行的专家队伍和合作伙伴,我行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以智力金融服务为产品,运用所拥有的金融工具、金融知识及信息,向企业提供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的建议或方案,使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的业务。包括企业财务顾问和项目财务顾问。

  企业财务顾问主要服务内容:1、风险管理。帮助企业对在经营管理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并提供规避风险的方案。2、咨询。提供企业所需的各类金融信息和您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所需的资信调查。3、理财。提供企业所需的现金管理和资产管理。4、资产重组。帮助企业通过企业购并、改制上市等途径,重新配置企业资产,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项目财务顾问主要服务内容:1、可行性评估。评估企业拟投资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确定投资是否可行。2、融资策划。帮助企业选择融资时机、融资方式、融资结构,融资期限及偿还方式。3、融资安排。帮助企业安排资金来源、询问价格、确定最终融资结构等。4、风险控制。帮助企业投资项目设计规避利率、汇率、币种等风险的方案并付诸实施。5、投资监理。对企业的项目进行财务监督与管理。

 

(九)离岸银行业务

  离岸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除服务对象外,其业务品种、服务方式与一般银行业务并无特别不同。"非居民"是指在中国大陆以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

  离岸银行业务优点:客户在我行办理离岸银行业务,享受中国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包括资金调拨自由、存款利率、品种不受限制、免征存款利息税和提高境内外资金综合运营效率等,并可利用离岸存款为客户在国内投资的企业获得我行在岸信贷支持。我行可以经营的主要离岸银行业务品种: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同业拆借、外汇担保、外汇买卖、咨询顾问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只要是非中国居民,无论是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公司、商号、企业、工厂、团体、银行、存款公司和基金组织,还是政府、非政府机构和个人,均可在我行开立离岸账户、办理离岸金融业务。

 

(十)外汇宝

  外汇宝是个人外汇买卖的简称,是个人客户委托银行把一种外币兑换成另一种外币,由银行参照国际金融市场行情制订的汇率给予办理的一种个人金融外汇业务,为客户提供可选择存款货币、避免汇率风险、利用外汇保值、增加存款利息收入等更多的服务。目前,中国只允许办理实盘买涨交易,它是指由于客户认为某货币在将来某一时刻会涨,而在当前把其他货币兑换成该货币的个人金融外汇业务。交易品种:我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共开设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澳大利亚元、欧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等8种货币,有22种货币组合交易可供选择。买卖方式分即时价交易和委托价交易两种。我行的现钞交易与现汇交易汇率一致。

  外汇宝账户是将多币种及不同性质的账户集于一本存折的个人外汇账户。开列外汇宝账户的客户可通过柜面、自助交易终端、电话银行委托办理外汇买卖业务,并设有专门的大户室。

 

(十一)“牛顿”账户信息快递服务

  为了使客户及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我行将电信与网络科技手段与银行服务有机融合,推出了“牛顿”账户信息快递服务。我行根据客户申请,通过EMAIL和手机短信息即时发送SWIFT到账信息、日终前发送各账户交易流水和最新余额。使客户免除客户费心查询的麻烦,及时准确地掌握账户变化情况,有效地调度资金。

    

(十二)“海峡通”系列业务

  目前我行已与30家台湾本土银行与15家外资银行在台湾的分行正式建立了直接的代理行关系;同时开通了台湾与大陆地区的10个外汇币种的汇款渠道。目前我行与台湾直接通汇的业务包括:收受台资企业客户存款、收受台湾本地客户的离岸存款、汇款业务、开立信用证及信用证通知、进出口押汇的相关业务、代理收付款业务。同时,具有“海峡通”系列特色业务。

  “海峡通”对台进口开证业务

  为了适应对台湾地区经济交往日益增加的需要,针对对现行国内银行通行的对台进口信用证开证操作方法存在的时间长、费用高的问题,浦发银行推出了“海峡通”对台开证业务。通过我行“海峡通”业务,企业向台湾地区企业进口开立信用证,可以达到“时间快五天、费用省一半”的效果,而且企业在操作上与普通信用证完全一致。服务对象:台资企业、有对台贸易的进出口公司、三资企业。

  “海峡通”台湾地区美元当日汇款服务

  通过我行办理向台湾地区收款人的美元汇款,可以使用我行的“海峡通”台湾地区美元当日汇款服务,这项服务可以使款项当日到达收款人的银行账户。该项服务暂不另行收费,汇款费用与普通汇款相同。

 

(十三)机械设备安揭贷款

  机械设备安揭贷款是我行为了促进机械设备生产商和经销商扩大销售,提高中小企业、个体户、私营企业等购买者的融资能力而开发的贷款品种。企业或自然人在首付款支付完毕、投保还款保证保险后,可以通过我行的机械设备安揭贷款获得融资。借款人还款方式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逐月还款,贷款期限为一至二年。可以解决中小企业、个体户、私营企业、自然人购置机械设备的资金短缺和贷款难问题。

 

(十四)东方卡缴费一卡通

  凡宁波市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居民均可申请东方卡缴费一卡通业务,委托我行代缴各类宁波市公用事业费,具体代缴费种:水费、电费、管道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网通信息费、移动手机费、联通手机费、吉通话费。

 

(十五)支票直通车业务

  支票直通车是指特约单位由于出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而受理客户支票后,通过在受理终端(目前为POS)输入支票要素,确认该支票是否保证支付的电子处理系统,支票直通车业务处理成功的,直通车系统预先从出票人银行账务上扣取支票金额,以保证该支票支付。

  支票直通车系统适用于宁波全市范围。宁波全市范围内大商场、汽车经销商、房地产销售商、油料销售商等收受支票比较频繁的单位加入直通车系统,成为特约单位后,其受理客户提交的编有支付密码转账支票时,均可通过直通车系统处理。

 

(十六)宁波市辖银行本票业务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票据。

  银行本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本票的付款人。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名称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宁波市辖银行本票,是指在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辖区内的不定额银行本票。

  金额起点: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现金银行本票的最高金额为30万元(含30万元)。

  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宁波市辖范围内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宁波分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厦街21号(315000) 电话:0574-87268105 传真:0574-872681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