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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保险“十二五”突出民生 拟试点递延型养老险

2011-11-24 17:56 来源:新民网 记者:卜春艳 新民网编辑:戴慧菁


上海保监局11月24日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其中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强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上海将大力发展养老保险。积极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业务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保障计划,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企业年金保险,做实、做好企业年金的基金账户管理人、基金受托人和基金投资管理人三种角色,加大养老保险资金的运用力度,保证养老保险资金的增值,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保险产业。积极研究反向抵押贷款业务的可行性。此外,积极发展健康保险。积极参与新医改,继续发展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产品,实质性推进管理式医疗保险和第三方管理健康保险等业务。

据悉,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可达到一定避税目的的保险产品。

当日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2011年上海市原保险保费收入累计636.72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01.54亿元;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35.18亿元。截至10月底,2011年全市保险赔付支出累计221.14亿元。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82.25亿元;寿险给付79.36亿元;健康险赔款给付56.71亿元;意外险赔款支出2.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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