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卡系列
个人储蓄业务
个人信贷业务
  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商用房贷款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
  助学贷款
  留学贷款
  理财房贷
  存单/国债质押贷款
  个人综合授信
个人中间业务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业务 > 个人信贷 >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居住用房的贷款;所购房产应具有个人产权,包括一手房、二手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等。

 
  当您具备了以下基本条件时,即可向您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申请贷款

  • 您是中国公民和中国境内居民
  • 您具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
  • 您具备明确购房意向或已签署了正式购房合同并支付了不低于房价20%的首期房款
  • 您购买的房产具有个人产权
  • 您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您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 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 婚姻状况证明
  • 个人收入证明
  • 确认消费行为的相应资料或文件(如销售合同)
  • 借款申请表(您可从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借款金额

您的最高借款金额将可达房价的80%。

  借款期限

您的最长借款期限可达30年。

  贷款担保

根据银行要求,您可选择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 抵押(即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 质押(即提供我行定期存单、我行代销的国债作质押)
  • 保证(即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还款方式

对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您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对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您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本付息额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流程图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 "个人贷款计算器"


注:详细条款及规定,请向您所在地区我行网点垂询



网站声明 友情连接 招聘启事 加入收藏夹
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电话:86-21-63296188 传真:86-21-63232036
客服中心:9552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2005     沪ICP证 05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