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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按揭贷款

 
如果您的企业需购置生产经营所需的房产、汽车、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您可向我行申请法人按揭贷款,以所购买的资产进行抵押;如果您企业的客户需要融资购买贵企业生产的房产、汽车、机器设备, 您可与我行签订法人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我行为您的客户统筹安排贷款,促进您的销售(卖方模式)。

 
  对象条件

申请法人按揭贷款,您的企业或客户须:
  • 持有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所从事的行业需政府部门特别批准的还需提供有权部门的审批文件。例如,如果您从事汽车营运行业,必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营运许可证。
  • 符合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持有年检有效的贷款证。
  • 应能依法将用贷款购置的资产作为我行贷款的抵押物或能提供我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如:追加抵押、保证、质押、卖方回购、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等。
  • 须在我行贷款分支机构开立存款帐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 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时偿还本息的能力。
  贷款用途

法人按揭贷款可用于购买您生产经营所需的房产、汽车或机器设备。
  • 房产
    指向房地产开发或经营机构购置的、已建成完工的和达到可出售状态的通用厂房,或已达到可出售状态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商铺)。自建、参建、或购买未达到可出售状态的房产一般不能使用法人按揭贷款。
  • 车辆
    是指列入国家经贸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轿车、客车、货车,或经我行认可的牵引车、 挂车、工程车等特种车辆。
  • 机器设备
    指借款人购买的,不需要大量或特别安装工程的通用机器设备。
  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和归还

  • 贷款额度
    您的企业须自筹一定比例的购货款,贷款用于购置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的,自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购房款的30%;贷款用于购置通用厂房的,自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房产价值的40%; 贷款用于购置车辆的,自筹资金不低于购车款40%;贷款用于购置机器设备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机器设备总价款的50%。
  •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其中用于购置汽车和机器设备的一般不超过3年。
  •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对公贷款利率执行。在贷款期内若遇法定利率调整,我行将对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不再调整利率;对于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贷款发放日起一年最近的一个结息日起,按当时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
  • 贷款归还
    您可以选择按等额还款法或等额本金法,按月或按季分期偿还贷款。1年以内的法人按揭贷款,可以采用分次付息一次还本的方式。
  卖方模式法人按揭贷款

为促进您的产品销售,法人按揭贷款可从您(卖方)发起。在此种情况下,您可与我行签订法人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约定向您的客户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然后,我行即可快速、便捷地为您在各地的客户提供购货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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